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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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一、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

农村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以无论你的房屋是否被拆除,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个和资格权。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拆迁中的回迁房是指原地回迁吗

征收拆迁中选择产权置换的,原则上是在同样或者就近的地段提供回迁房,但具体在什么地方回迁,由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协商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而定。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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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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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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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故乡的故居已经被拆除,但是宅基地并不是您所拥有。实际上,宅基地自始至终都属于集体所有,即使房屋尚未被拆迁,宅基地仍然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然而,如果宅基地上存在着房屋,那么当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宅基地征收时,将会按照规定向地上建筑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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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先补偿后征地 现规定:在征地批后再进行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 新土地管理法:将征地协商和补偿安置前置,即要求先与农民就补偿标准等内容达成书面协议,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落实后方可启动程序!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主要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先补偿后搬迁 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要维护公共利益,更要维护被拆迁者利益。严厉杜绝:拆了旧房没新房。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纳入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居民,应当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居民应当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并将留地留物业安置上升为法律。 四、征收补偿标准要紧跟时代发展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对于各省市要求按照当地低价等因素综合各方面条件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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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么
宅基地所有权不因旧房拆除而改变,始终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属个人财产,若国家征用,需对地上建筑给予补偿。因此,拆除旧房后,宅基地所有权仍保留在集体,个人仅享有地上建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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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证写自己名字户口迁出拆迁有回迁房补偿吗
[律师回复] 宅基地证写自己名字户口迁出拆迁是否有回迁房补偿
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去的话,是没有拆迁补偿的。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如果回迁房,跟商品房都办理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如果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但回迁房一般来说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回迁房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
商品房与回迁房有区别
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采取货币补偿皆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如果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因为拎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拆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大、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另外,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其次,在房屋公摊面积方面,依照规定,商品房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进行计算,对于回迁安置的拆迁房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回迁房屋面积和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不符合建筑规范,例如有的回迁房屋房间只有
1.9米宽,或者以劣质房屋安置拆迁户都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再次,在物业管理费方面,普通商品房按照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即《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来收取物业管理费,对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费用由产权人交纳,按照京价(房)字(2020)163号文件《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来收取物业管理费。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拆迁户还是普通商品房的购买者,他们作为业主的身份和地位是相同的,物业管理的品质不能因为服务对象是拆迁户而有所降低,更不能认为拆迁素质低而引发矛盾。
总之,虽然回迁房屋和商品房存在一些差距,但是主要是政策上的优惠,体现在有关费用的减免上,除此之外,在房屋质量和物业管理标准等方面都不应有所区别,购买商品房的人和回迁的拆迁户在入住以后都是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在这方面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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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行政和司法干预。双方协商是首选,民间纠纷优先调解;个体间的争议可向乡镇或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处理,涉及所有权或使用权侵权则由土地管理部门介入并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政府决定不满者,可在30日内上诉至法院。行政处理前置,侵权行为可直接诉讼;未按规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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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的宅基地有份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祖父母,则以此作准,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代位继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可以不均等。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配偶、子女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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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补偿的,宅基地属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方式一般是货币补偿,拆迁时按平方和建筑材料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宅基地拆迁,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补偿的,宅基地属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方式一般是货币补偿,拆迁时按平方和建筑材料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拆迁宅基地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以下资料,供参考: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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