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该如何办
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现行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如何办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农民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流转是违法的情况有:
1、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和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2、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搞“反租倒包”等错误做法;
3、借农村土地流转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该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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