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下列具体规定:劳动纠纷案由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医疗费的纠纷;追索经济补偿金的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规定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有以下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我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劳动争议仲裁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找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起诉,实行一次裁决原则可以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键咨询
  • 145****7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具体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具体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撤销权纠纷案由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撤销权纠纷案由具体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 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二、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承担?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撤销权纠纷案由具体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 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二、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承担?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撤销权纠纷案由具体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 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二、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承担?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委托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叫什么
[律师回复] 委托培训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约定资质条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一、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纠纷案由 合同纠纷的案由有139种,其中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由只有8种,其中包括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专利代理纠纷、商标代理纠纷、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保险代理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样的具体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纠纷案由都有什么样的具体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那么,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劳动纠纷案由的理解和适用
㈠一级案由:
劳动争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主要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范畴,是个统称的案由。
㈡二级案由: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是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因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因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
福利待遇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而发生的争议。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因是否安排休息休假、补假,如公休日、探亲假等引发的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在是否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护等方面在公法上的基准要求侵害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
㈢三级案由:
1、劳动合同争议。
在该案由规定下,根据当前劳动合同争议较常发生的情形,细化为以下八个三级案由:
⑴ 订立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彼此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过程中等引发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发生的争议、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工作岗位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发生的争议等。
⑵履行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实现各自权利的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及福利、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外条款发生的争议。
⑶变更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劳动者、用人单位一方或双方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但无法达成协议而引发的争议。
⑷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而引发的争议。
⑸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劳动合同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劳动关系随之消灭过程中引发的争议。
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因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
⑺违约金争议: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发生的争议、因履行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而引发的违约金争议。
⑻职业培训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职业培训及培训费而引发的争议。
2、社会保险争议。
在该案由规定下,细化为五个三级案由:
⑴养老保险争议;
⑵医疗保险争议;
⑶工伤保险争议;
⑷失业保险争议;
⑸生育保险争议。
3、劳动报酬争议。
⑴追索劳动报酬争议:是指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而引发的争议。
⑵加班工资争议:是指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的工资报酬而引发的争议。
⑶工资标准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引发的争议。
⑷奖金、津贴、补贴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奖金、津贴、补贴而引发的争议。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权纠纷案由具体有哪些?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物权纠纷包括哪些具体案由?
物权纠纷主要包括的具体案由有不动产登记纠纷案由;物权保护纠纷案由;所有权纠纷案由以及担保物权纠纷案由等相关的案由。发生了物权纠纷之后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委托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叫什么名称?委托代理有何风险
[律师回复] 委托培训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约定资质条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一、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纠纷案由 合同纠纷的案由有139种,其中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由只有8种,其中包括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专利代理纠纷、商标代理纠纷、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保险代理纠纷。
委托合同纠纷案由具体叫什么,委托代理与委托代理有
[律师回复] 委托培训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约定资质条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一、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纠纷案由 合同纠纷的案由有139种,其中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由只有8种,其中包括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专利代理纠纷、商标代理纠纷、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保险代理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的类型具体都有哪些
1、广告问题2、预售合同问题3、欺诈问题4、房屋质量问题5、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预防措施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纠纷预防措施具体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预防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就会避免,或者大大减少。对预防劳动争议应当有以下正确认识:
(1)在用人单位与打工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首先就要想到预防发生劳动争议。因此,要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动合同,以便于督促双方执行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也便于处理。实践证明,产生劳动争议,多数都是因为不签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完善所致。
(2)要把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中。预防劳动争议与劳动争议处理相比,是一种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是一项解决纠纷的前期工作,是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积极预防劳动争议,可以使劳动争议初露端倪时即被重视或合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使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3)预防劳动争议涉及许多部门和个人,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以及与劳动关系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因此,预防劳动纠纷不是单靠某一部门或个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诸多部门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协作和配合,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4)预防劳动争议要依法进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双方不懂劳动法律、法规或故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因此,它需要由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的人员,针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到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权益是应当得到维护的,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处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按照规的程序,以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劳动纠纷案由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