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口头协议只要订立行为本身以及内容不违法就有效,当事人订立房屋转租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一般来说,合同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4、鉴证形式;
5、批准形式;
6、登记形式。
关于认定合同的效力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需要考虑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需要考虑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需要考虑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况分别是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具体如下:
合同有效是指合同具备了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
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无效事由,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
合同可撤销是指存在可撤销事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的情形;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还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可能会有以下法律后果: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口头协议租房定金是否能退
《民法典》没有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口头约定的定金在实际交付后成立生效,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反悔;
不租房了,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不把房租给对方,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不能转租的房屋有什么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擅自在租赁房屋内建造的;
3、预租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房屋转租口头协议能不能有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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