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别工伤伤残等级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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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怎样鉴别工伤伤残等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怎样鉴别工伤伤残等级

一、怎样鉴别工伤伤残等级

1、工伤等级可由社保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申请来进行鉴定。

2、一般社保行政部门需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评定劳动者的工伤等级;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则需要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不够工伤等级算工伤

算。

1.员工工伤,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下达之前是无法计算工伤伤残赔偿的,员工本人辞职暂时无法获得伤残等级的赔偿。但是其他工伤待遇员工是可以提前享受的。

2.工伤待遇主要包含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陪护费工伤期间工资以及有伤残者的伤残补助金。在伤残等级结果未下达之前无法计算伤残补助金的金额所以无法享受。

3.员工辞职后,等待伤残等级结果出来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等级怎样划分

工伤等级划分如下: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等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怎样鉴别工伤伤残等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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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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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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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手指伤残等级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1. 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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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鉴定15% 伤残等级是几级伤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学鉴定为15%伤残,具体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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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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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怎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和商业保险鉴定的伤残等级?
[律师回复] 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而商业保险并没有鉴定,也是根据员工伤囘残等级来支付赔偿的,但是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进行伤囘残鉴定。如交通事故伤囘残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等。可以理解为,工伤鉴定仅仅针对工伤事故,其他伤囘残鉴定包含其他很多方面的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例如:工伤鉴定的标准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其他伤囘残鉴定鉴定标准也有不同如下: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囘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囘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囘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囘残评定》(公囘安部发布,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7月31日卫生部发布,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B15499-1995)
7《职工非因工伤囘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8《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1月1日实施);
9《人体损伤囘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0《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1《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工伤鉴定中工伤残等级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工伤鉴定标准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在我国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B 16180-)》
这是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分为十个鉴定标准,最严重的为一级伤残,最轻的为十级伤残。现将一级和十级鉴定标准简介如下: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劳动者受伤后只有经过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据此加以索赔,这样才能更好为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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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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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请教一下伤残等级如何划分如何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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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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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分成几个级别
如今能够对工伤都忍气吞声的这种类型的职工可以说非常少见,现实是随着法律的普及人们会更加积极的让公司对自己的工伤事故承担起他们相应的责任。比如在海口要申请工伤鉴定的,很多人特别好奇的是海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分成几个级别?事实上,除了海口,其他地方的工伤鉴定等级也是分成十个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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