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按照国家的劳动标准来执行,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其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以及向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4****6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6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一回事吗? 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权利义务?它对于用人单位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复]
一、简化管理程序:
  劳动派遣公司组织负责为用人单位进行人员招聘、入职离职、签定劳动合同、核定缴纳社保费及日常人事管理等劳动事务工作,有效减轻用工单位负担,保证其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的竞争。
  
二、减少劳动争议:
  由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了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即使发生劳动争议,也是由劳务派遣组织负责协调处理,给用人单位减轻了压力和负担。
  
三、分担风险和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的是劳动派遣公司组织的员工,因此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工资、福利、社保费等项支出不计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也不在用人单位劳动统计、劳动年检的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来说没有任何风险和责任。
  
四、降低成本费用:
  用人单位把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委托给派遣组织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用于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须的办事机构、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办公设备等,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
  
五、自主灵活用工:
  有劳动派遣公司组织协助,在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员工数量规模,切实体现了企业用工自主灵活。
  
六、规范用工行为:
  采取劳务代理形式使用人单位既解决了用工需求,也实现了合法用工的目的,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派遣公司代理是指社会各类用工单位将其拟招用的员工委托给具有国家认定专业资质的劳务服务性组织,提供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活动。
  具体说就是由劳务服务性组织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政策及规章,为用工单位提供的包括办理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劳动事物管理工作。
  劳动派遣公司代理是协调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所形成的劳动关系的良好途径。通过劳务代理,既可以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主张权利,又可以有效制约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拒绝承担法定义务的行为,对规范当前劳动力市场用工行为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务派遣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案例
我准备签一份合同,但是是劳务派遣合同,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请问一下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答:
简单地说,劳务派遣的特点就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例中海智库)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双休日派遣
以周
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的义务是什么?
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2、派遣期限。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4、违反协议的责任。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工的含义,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法》第6
2、6
3、6
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的规定。目前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中,作法不
一,良莠不齐。运作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都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将工资、社会保险等都规定清楚,同时与接受单位都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两个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劳务派遣工被接受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还要与接受单位谈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有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由于自身实力和认识等原因,很少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如不参与招聘,在接受单位完成招聘工作后,只是补签劳动合同。平时对劳务派遣工很少关心,除了每年年初签订劳动合同外,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更没有履行相应的保障义务。在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的工作结束后,劳动合同也自动结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这些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与接受单位都表示不满。有的劳务派遣工认为其与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双方之间缺乏基本的沟通。有的接受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单位只知道收取管理费,其他一律不管,相反接受单位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履行了很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能,非常不公平。
应当说,劳务派遣方式更多的是资本的选择而不是劳动者的选择,因为企业的目的是以此降低用工成本,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犯,对其进行立法规范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巨大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持续,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构成就业市场中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有些劳动者或就业能力较低,或流动性较大,劳务派遣所提供的短期、临时的工作适应了这些劳动者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的压力。但是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还基本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造成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即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另外,还有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性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务派遣工的定义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法》第6 2、6 3、6 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工含义是什么,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法》第6
2、6
3、6
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工释义是什么,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法》第6
2、6
3、6
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工是什么含义,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法》第6
2、6
3、6
4、67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务派遣单位包括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的规定。目前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中,作法不
一,良莠不齐。运作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都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将工资、社会保险等都规定清楚,同时与接受单位都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两个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劳务派遣工被接受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还要与接受单位谈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有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由于自身实力和认识等原因,很少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如不参与招聘,在接受单位完成招聘工作后,只是补签劳动合同。平时对劳务派遣工很少关心,除了每年年初签订劳动合同外,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更没有履行相应的保障义务。在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的工作结束后,劳动合同也自动结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这些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与接受单位都表示不满。有的劳务派遣工认为其与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双方之间缺乏基本的沟通。有的接受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单位只知道收取管理费,其他一律不管,相反接受单位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履行了很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能,非常不公平。
应当说,劳务派遣方式更多的是资本的选择而不是劳动者的选择,因为企业的目的是以此降低用工成本,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犯,对其进行立法规范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巨大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持续,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构成就业市场中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有些劳动者或就业能力较低,或流动性较大,劳务派遣所提供的短期、临时的工作适应了这些劳动者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的压力。但是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还基本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造成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即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另外,还有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性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务派遣的单位有哪些义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