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管理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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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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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管理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管理规定

一、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约负责小区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小区绿化管理、小区卫生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小区交通组织与管理、小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小区消防管理、小区违章建筑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内退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没有对企业内退进行规定。劳社部曾发布关于内退的一些规定如下: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社部发〔2003〕23号)第一条第六款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2、《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三、小微企业有什么企业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是小微企业。

具体标准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是小企业、小企业、家庭作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总称。小微企业包括小企业、小企业、家庭作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十二条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管理规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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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与业主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与业主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甲乙双方,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里一定要注意: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委托关系,物业服务合同也不是委托合同。(大家经常误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一个特征是,委托合同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不具备以上委托合同的特征。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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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能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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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如拒绝退出
[律师回复] 实践中,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而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并导致了不良的后果,有的导致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该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以存在事实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之规定,该请求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是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1、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2、物业服务费的性质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3、物业服务费的测算方法  物业服务收费的测算方法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的测算可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示:X=∑Xi(i=1,9)  公式中X——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标准,单位为元/月·m2;  Xi——各分项费用收费标准,单位为元/月·m2;i——分项项数;  ∑——表示对各分项费用算术求和。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X1该项费用指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X2该项费用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各种土建零修费,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不包括业主拥有房产内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换与更新费用,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该项费用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占较大比例,且分项较多。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X3清洁卫生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积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项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X4绿化管理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费用。包括绿化工具费(如草剪、枝剪、喷雾器等)、劳保用品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用、杂草杂物清运费、补苗费、公共环境内摆设的花卉等项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X5秩序维护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及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等项费用。  (6)办公费——X6办公费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有关办公费用。主要包括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支出、邮寄费和其他与现场办公室运作相关的费用,如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等。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X7该项费用指物业管理企业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按其总额每月分摊提取的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X8该项费用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投保及公众责任保险的支出。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X9该项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的费用。4、包干制中的服务费用构成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除上述9项外,还包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除上述9项外,还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1)法定税费法定税费指按现行税法,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营业税及附加。  在计算营业税时,企业的经营总收入不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及专项维修资金,即对这些费用不计征营业税。但对其从事这些代收项目所收取的手续费应当计征营业税。  2)利润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应获得一定的利润。利润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比率计算。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利润率一般以不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为宜。  3)酬金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酬金可按某个固定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也可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有结余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亏损的,由业主承担。5、漏交率问题由于多种原因  漏交率问题由于多种原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很难达到100%,这就产生了漏交率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途径是,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业主要增强物业管理消费观念,按时缴费。从业主、业主委员会到物业管理企业要尽可能提高物业服务费的收缴率,同时在进行物业管理经费财务预算时要注意留有一定的余地。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册物业管理公司的流程如下: 1.首先注册物业管理公司前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公司的品牌,名称(此过程必须谨慎,因为有一些名称可能被其他公司抢先注册且申请保护了)。 (2)筹备的公司中投资人数目及所占股份、各投资人的职责分配说明。 (3)筹备公司准备的启动资金(至少需要能够维持一年的运营才有资质申请)。 (4)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明(务必周全,因为现在和未来的拓展都需要考虑)。 (5)事先确定好公司法人、监事人证明材料。 2.接下来是注册物业公司的具体步骤: (1)公司资质审核阶段:公司投资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向机关部门提交备选公司名称字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2)物业管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阶段:公司管理人员向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市场监管局进行材料的审查,审查无误后,相关部门会为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刻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办公用章。而后公司管理人员还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C卡,最后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物业管理公司银行注册开户阶段:确定好公司在哪一家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前往银行提交公司开户证明材料,与银行签订代扣税等协议,即可在银行开具公司账户。 (4)物业管理公司注册核税阶段:该阶段的流程较为繁琐,具体为:准备相关材料→赋码→递交三方协议→添加办税员→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购买并开通法人一证通棒、网上认证→购买金税盘、发票打印机及发票扫描仪→发行→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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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能不能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不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能不能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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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必须是企业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物业服务人必须是企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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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必须是企业吗?
物业服务人必须是企业,小区的物业管理需要有物业的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统一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在出售住宅小区的房屋之前,需要选聘物业的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且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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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计划财务部  乙方: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_______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_________株,管护费用________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_______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_______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________万元。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________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________次,服务费共________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_______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________%者,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________%者,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_______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________点半至晚________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________元以内。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________元/度,水价为________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_______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_______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_______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学生。  (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
2)对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_______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_______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_______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_______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_________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_________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否则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是分期分批售出的,已经入住的业主人数相对于将来物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售出时的业主人数来说只是少数,同时人住的业主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很难联合起来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条件没有具备之前,往往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出于物业本身维护与保养的迫切需要,不可能等到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后才开始实施,否则会严重影响物业的使用与管理,也大大降低了业主居住与生活的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填补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前这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的空缺,就需要由相关当事人出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其做好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则是较为适当的人选,同时建设单位出于维持物业状况的考虑,也会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有什么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分为三期,即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入伙期、房屋装饰装修期。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接管物业后,对物业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一)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接管验收期是物业管理公司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后,履行的第一项重要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受托物业,对移交的物业进行验收时,应针对可以预见的容易产生纠纷的诸多方面:如物业质量引起的纠纷;物业保修的期限,保修责任,保修金的给付金额、方式以及保修金的使用方面的纠纷;接管日期不明确导致的接管前后相关责任无法确定的纠纷等等。
(二)物业入伙期物业管理公司在完成接管任务之后,接踵而至的工作是办理业主接房入住事宜,也就是俗称的“入伙”。这一时期容易产生的纠纷有: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方面的纠纷;服务差错造成业主利益损害的纠纷;格式条款合同纠纷;业主验收物业发现质量瑕疵而错究责任人纠纷;房屋销(预)售合同中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约定的纠纷。
(三)房屋装饰装修期装修房屋表面上看是业主自己的事,实际上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中也肩负着重要责任——预防和制止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将装修房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使用人,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也就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内容。因此,了解到这些内容之后,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在这个阶段,遇到了相关的问题纠纷,可以请教这方面的专业律师,他们将及时高效的为您解决这些困扰,让您既不“伤财”,也不“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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