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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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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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要赔偿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一、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要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管理、引导劳动者在工作中保持谨慎、勤勉的工作态度,也为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公平分配责任,如果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用人单位享有追偿的权利。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明确了追偿责任及追偿比例,则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具体赔偿比例和金额,达成书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公司可将处理决定通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后下发员工。员工不服可走法律途径,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赔偿比例和金额。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履职,在岗位职责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严格依照责任要求从事日常工作,在没有具体职责要求的一般性工作岗位上,亦应谨慎把握并及时向上级核实。用人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提高劳动者意识和应对能力,避免遭受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如何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由于劳动者本身是独立的主体,当其职务行为涉及第三人时,其既可能是个人行为,又可能是代理或者代表用人单位。如何判断其所行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呢?

一般而言,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行为是否有用人单位的授权;

(2)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3)是否以经营者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4)是否与职务有内在联系,如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的需要,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目的,是否有为用人单位谋利的意思。

实务中,一般认为,下列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

第一,超越职责的行为,即雇员超越其职责范围实施的行为,雇主不承担责任。但对于超越职责的行为,还应考察雇主给雇员确定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雇员的越权行为是否在外观上给第三人造成合理的信赖,雇员超越职权的行为是否为了雇主的利益等。

第二,擅自委托行为,即雇员未经雇主授权,擅自将本应自己完成的工作委托他人去完成,雇主不承担责任。

第三,违反禁令行为,即雇员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禁止,造成他人损害,雇主不承担责任。

第四,借用机会行为,即雇员利用职务便利,借办理公务之机处理私务的行为,雇主不承担责任。

员工失职造成损失要赔偿吗?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要注意的是,并非员工给单位造成的任何损失,单位都不能要求员工做出赔偿。如果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用人单位享有追偿的权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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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需经过法定程序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完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但是,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的损失很难量化,外加取证上的困难往往导致该条规定对企业的保护作用大大降低,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在平时对于证据的获取和保留方面倍加注意。
其次,对劳动者来说,遵守法律规定的辞职程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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