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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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

一、民法典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支付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怎么办

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一、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可以终止合同

租赁合同没到期的,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单方终止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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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提前中止租房合同”从法律上来说,应当叫做“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对于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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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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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的儿子高三时期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合约签了一年,现在我的儿子已经毕业了,可以提前租房合同终止合约吗?
[律师回复] 针对你提出的材料条件来看,
一、违约金问题:你和房东签订的是书面合同,合同真实有效。该合同约定了违约问题,2200的押金不退符合合同法解释二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也就是没有超限,主合同有效,违约金条款亦有效,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你可以追究在租赁房屋期间房东有无违约行为,或者有违法律规定的行为,比如修理义务,保证出租物正常使用的义务等,如果能找到这样的证据,可以与房东的违约金请求权形成抗辩,可以依法抵消。
二、转租问题:法律对转租不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根据《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条中示明,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出租人有解除权,但必须在6个月内行使,否则该权利将丧失,这就要看看你的转租协议是什么时候签订的了,有没有过6个月是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超过了6个月,房东就视为同意转租,你的转租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三、如果你的转租协议法院支持的话,根据《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15条的规定,剩余的期限只要不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法院不支持的话,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和你的合同,并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请求其腾房并支付使用费,这时你就相当于对第三人违约,至于你们协商成功与否得看你个人能力了。最后,以后如果你想提前搬房,可以找个人继续以你的名义把余期住完;转租最好和出租人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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