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的买卖能做公证吗?
农村房屋买卖可以做公证。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
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无证房买卖可以办理公证吗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真实、合法的活动。
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在我国,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
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农村房屋买卖司法公证审查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司法公证审查:
一、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
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
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告知法律意义和后果:
首先,应当告知出让方转让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也意味着随同转让,因此,其不能再次享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四、告知当事人登记事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农村房屋的买卖能做公证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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