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可获得十八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每月获得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津贴。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处理工伤纠纷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合法原则,首先,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的内容必须合法,承担工伤保险争议处理职能的机构或人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认定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应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的程序必须合法,即处理机构如何组成、处理工作如何进行,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正原则,工伤保险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工伤保险争议时,必须秉公执法,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处理工伤保险争议。
3、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工伤保险争议的及时处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使工伤职工的生产能力以及正常生活得到保障,从而有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赔偿,但是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四、工伤索赔时间限制是什么
工伤索赔时间限制如下: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成工伤,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的,以上就是关于5级工伤能赔偿多少的相关介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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