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需要什么人签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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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需要什么人签字相关的法律规定。
拆迁需要什么人签字

一、拆迁需要什么人签字

如果是按照户补偿的话,那么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是按照人口进行补偿的话,那么每个人都需要签字的,如果你的房子是产权房,只需要户主签字就好,每个地方和时间段的拆迁文件都有所不同,要以当地文件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房屋拆迁需要注意什么呢

拆迁注意事项: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房屋拆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拆迁需要什么人签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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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需要谁签字
拆迁签字涉及多方参与: 房东或户主、房屋征收部门及被征收人。 签字确认的协议需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等细节。 非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的签字协议可能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的协议也需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批准。 代理人超越权限或无代理权签署且未获权利人认可的协议同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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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房的拆迁房名字怎么改
[律师回复]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是什么,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一、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 1、房产证改名字去房产交易办理就可以了。 2、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3、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二、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一般是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拆迁房的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1、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 2、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 3、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4、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 5、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6、共维基金发票联; 7、其他必要资料。 据了解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拆迁补偿款是由房东签字还是拆迁人签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您需要和他内部协商。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公有房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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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需要谁来签字?
房屋拆迁需要户主来签字,房屋拆迁协议也是属于法律当中所规定协议当中的一种,所以是需要由户主承担签字的责任。在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那么就需要按照当中所确定的内容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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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没有签字,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字可以司法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590号令。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要依据是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的含义 所谓司法,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go-ve-ment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 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进行司法 一、实施司法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程序方得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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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需要每个人签字吗?
并不需要每个家庭成员都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一般只要户主签字就可以了。在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都需要遵守该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若是实施了违反协议的行为,没有违规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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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房拆迁怎么分配,拆迁时是由个人签字还是自己签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自管公房遇到拆迁,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签字,没有特殊约定的,签字就生效了。 直管公房的三种拆迁补偿安置形式 直管公房是指那些产权归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相关单位管理的房屋,此类房屋一般都出租给满足条件的承租人。直管公房的拆迁,主要采取如下形式进行补偿安置: 1.货币补偿 这一形式是指直管公房产权人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将房屋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此时房屋承租人已成为房屋产权人,是适格的被拆迁人,能以被拆迁人身份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拆迁人应对其进行补偿。这一补偿方式,操作起来相对而言简便,由此产生的纠纷多集中在补偿款数额的争议上,即区位补偿价以及对房屋的补偿等。对此,被拆迁人可依当地拆迁法律规定,通过委托评估后,视情况将评估结果交与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 2.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在拆迁租赁房屋时,若该房屋的产权人与承租人达不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当然,在实践操作中这类补偿方式较少进行,因为新房的建造,交付直到最后人住都需要时间,不如货币补偿方便直接。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多体现在房漫的交付时间,耨的租赁协议的签订上等。 3.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直管公房的产权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收购协议,或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以解除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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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需要谁签字?
宅基地拆迁需要户主签字。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就是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要么是需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来获得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的,至于具体的拆迁补偿的协议是由户主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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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款没签字,拆迁人有权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您需要和他内部协商。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公有房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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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需要谁来签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拆迁需要谁来签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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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农村的拆迁,父母不识字,不明白,就在拆迁协议上按手印了,赔偿很少
[律师回复]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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