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整改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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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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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拖欠工资不整改怎么处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拖欠工资不整改怎么处罚

一、拖欠工资不整改怎么处罚

公司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拖欠工资一个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发放给劳动者的是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员工工资被拖欠,有以下办法可以解除: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拖欠工资股东不担责怎么办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股东是没有责任的。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而且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对于拖欠工资不整改怎么处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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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要求整改,待整改好后交费合法吗?好
[律师回复] 此问题需要区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小区个别业主对于某些物业服务人员不满意,对物业公司的一部分行为不满意,或者是个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有了矛盾,从而个人单方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所做的服务不到位,而采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中,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但是业主却单方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提起诉讼的话,业主肯定是要补交物业费和产生的滞纳金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说物业公司却是由于违背了物业服务合同,从而引起了业主的不满,业主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一种自助行为,目的在于维权,此时业主需要提取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以备与物业公司诉讼时,用以证明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业主是有权暂时不交物业费的。到了诉讼中,业主可以反诉物业,物业费一般还是需要补交的,但是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是希望业主和物业能和平相处,协商解决问题,实在有争议无法协商则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朋友他们的单位现在要准备进行工程的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整改措施规定呢?
[律师回复] 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所有用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具有材质证明或试验证明材料,并于材料使用前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备案。
本工程在现场设置试验室,对工程所用石灰、砂、碎石、水泥等各类建筑材料及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踪检查,保证材料符合施工过程受控要求。
工程用的石灰、石屑、水泥等须经过质检站检验后方可进场施工。
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经合格的材料才能使用,认真对混合料集料级配、压实度、砂的细度模数、碎石料粒径情况及砂石料含水量进行检查控制,保证供给合格材料。
2.
4、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作业面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的操作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作业段的负责人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与该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2、取样制度:
施工现场设专职取样员和专职试验检测员,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包括单层随机抽样法,整体随机抽样法。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客观取样,使样品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客观事实。
3、自检制度:
每个作业班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班组的质量员进行检查,合格后交与下道工序施工班组的质量员,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质量员对上道工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在自检单上签字。
4、专检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作业段的质量负责人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抽检制度:由项目部质量员、本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的关键工序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抽查,对特别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旁站检查,确保每道工序尤其是重要隐蔽部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材料管理制度:
进入工地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督,专职材料员具体实施操作,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应有出厂质量格证或试验单,水泥必须有28天补强报告单,钢材实行双控,在有出厂质量证明书的基础上,进行外观检查并分批取样复验,各种规格,批量至少有一张试验报告单。砂、石等地方材料必须预先经监理取样后,回公司试验室,做出试验报告书并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方可进入工地,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6、内业资料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每个作业班组的质量员应及时填写工序自检单交到项目经理部质量员,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员即及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按每个分部工程汇集自检单、隐蔽工程检验单、原材料质保单、复试单、土工试验报告等,整个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的质量员将齐全的资料交到项目管理部的质量员进行归档、保管。
7、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事故隐患,必须上报项目管理部,并配合项目管理部进行事故或隐患的处理,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项目管理部经理召开全体项目成员及各作业班组成员对事故的发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8、质量数据收集制度
根据需要分类收集,数据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客观性,要真实、准确、可靠,一般应从原始记录或实测、实量获得。
对进场的原材料要按不同厂家、型号、规格、批量采用随机取样检验而获得数据;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采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而获得数据;对抗压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采取试验而获得数据;对中线位置、标高应全面检测而获得数据。
通过对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描绘施工中的质量变化曲线图,从而找出容易发生质量隐患的工序部位的时间、空间因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质量控制措施。
9、质量责任制度
开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队签订工程质量责任状,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职责及奖罚原则。
施工队在进场前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质保金。
10、工序交接、隐检制度
施工过程的每道工序及隐蔽项目都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按施工员→项目质检员→监理程序报验,按相关标准评定质量等级,达到预期目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属于同一班组的,除按正常程序进行工序验收外,还应由上道工序施工班组向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办理交接手续。
对关键工序和部位,建立质量控制点,施工时,现场质检员必须旁站监理,防止质量隐患的发生。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追究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责任。
对工程施工中各结构层密实度、强度试验等必须经公司中心试验室试验或查验,由试验室出具试验报告。
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驻地代表、设计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后方可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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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测量仪器定期送技术监督局验证,并设标识卡,无标识不准使用。施工计量严格按配比称量。工程试验由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按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工程所有检测、试验工作。
1
2、质量报告制度
建立质量月报制度。质检员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工程质量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填写质量月报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工程管理科。
施工和生产中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必须及时(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管理科写出事故报告。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为一般事故,由工程管理科会同项目部处理:如在1000元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者为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因质量所造成的返工、停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对单位负责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损失1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罚款、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
1
3、验收移交制度
1)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报请竣工验收。
1全部完成合同内图纸及有关变更意见的工程内容;
2工程竣工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3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4工程完成后,已作过预验,存在问题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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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处罚是怎样的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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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可以对职工限期整改吗?所谓限期整改就是扣一半绩效工资相当于月工资三分之一。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有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制裁和惩戒,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仅仅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其本身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要让违法行为人为其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价,这个代价有的时候虽然与其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收益相当(如没收违法所得),但通常是高出违法收益的(如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给予罚款);二是要通过这种高出违法收益的代价,让违法行为人由此得到教训,促使其以后不再从事类似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以行政处罚本身具有的警示、威慑作用,告诫其他公众不得进行违法活动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目的,基本上限于使违法行为人即时停止违法状态。
3.形式不同。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可以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这是关于限期整改是行政处罚吗的答案,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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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处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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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环保部门通知整改,有立即配合整改的,是否还罚款?
[律师回复] 有权,
一、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很多的,包括查封场所、设备扣押财物等,而环保部门用得最多的行政措施是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市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二受市政府委托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功能区划。四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大气、水体、土壤、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拟定我市有关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五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和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六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七负责指导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茺漠化防治工作,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九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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