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对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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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对抗

一、为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对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从权利性质方面区分,如果一方已经依法登记,则该人享有的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其他未进行依法登记的仅为合同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可见,通过其他承包方式,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进行依法登记,承包方才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时,承包方和发包方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上,及时准确的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哪些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承包方都要承担的义务有: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哪些时候成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生产等其他生产经营的项目,所承包使用国家所有的荒地、森林、山岭、草原、土地的权利。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可以根据承包经营事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承包经营的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为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对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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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土地承包,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
[律师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的问题,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第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第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第
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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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产需要,要向本地的银行贷款,我提出用自家的7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咨询一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抵押登记可以吗?
[律师回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50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由于该条被规定在《土地承包法》的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因此应认为不适用于家庭承包的情形。另外,抵押权也受到相关的限制,《承包法》和《物权法》只规定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对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能否抵押没有明文规定。《担保法》34条第2款的规定,耕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可见现行立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能否抵押持否定态度。
即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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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误,您可直接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正。提交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登记申请书,进行全面细致的地籍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完成后提交至原批准登记发证机构审批,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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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证是怎么样的,朋友的叔叔是一名村干部,现在在处理土地,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4、荒地、荒滩、荒沟等村集体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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