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如何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工厂拆迁工人如何补偿
工厂拆迁时如劳动合同还能履行的则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
若因工厂拆迁,工厂以此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农村房子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常见的补偿方式有3种: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需注意的是,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方式,那就意味着永久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要慎重选择。这种补偿方式比较适合在城里有稳定收入和住所并打算长期在城里定居生活的人。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由于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农村房屋拆迁只能“拆一还一”吗?产权调换大部分都是“拆一还一“,但”拆一还多“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果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那完全有可能用1套房换到多套房。
3.宅基地+货币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在农村是最容易被接受的,因为很多人还是很需要很珍惜老家的宅基地的。如果选择这种补偿方式,既不会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又能得到一笔补偿费,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这种补偿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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