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怎样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和定标的竞争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具体而言,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期限内,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以书面投标方式,向出让方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方选择出价和条件最优者与之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其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程序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招标、投标、定标、签约、履约。
2.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出让人在众多的买方中,选定最高报价者作为受让方并与之签订合同、向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是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一般适用于商业用地、高档住宅楼用地、高档娱乐设施用地。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为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察看、拍卖实施、履约。
3.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而言,须由拟使用土地者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再由双方协商地价、用地年限、付款方式和时间以及用地的其他条件等。
无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全面、诚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诺及合同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怎样出让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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