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加女方名字有没有用
婚后加女方名字有没有用的。结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若是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没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没有权的房屋有没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没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名字是否有没有用
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名字有没有用,需要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全款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
这种行为属于赠与行为,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
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
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二婚房产加名字是否有没有用
二婚房产加名字有没有用。
二婚房产加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是: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3)保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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