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
适用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定金能够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法定其他区别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订金和定金能退吗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至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是要做退还处理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适用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