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补偿款外嫁女是不是可以分
即明拆迁律师普法:
外嫁女能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最近有不少“外嫁”的朋友,向即明拆迁律师咨询到同一个问题:
“律师,我真的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拆迁补偿分配吗”
深入解析这个问题后,我们深深地意识到,除了这些将疑问说出口的朋友之外,一定还有很多“外嫁女”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正在权益受损的边缘挣扎。
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来说说,“外嫁女”到底有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以及应该从哪个村要补偿这两个问题。
嫁人了就没资格拿征地补偿款了这话说的没道理
农民朋友们要知道,咱们之所以有权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基于咱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这个成员资格是男女平等的,不能以性别论高低,也不能以婚否定是非。
所以,不管某个女孩子是不是嫁了人,也不管她嫁到了哪里,只要她有成员资格,她就享有和其他任何村民平等的分配权利。
那么成员资格是哪里来的呢通常来说,对一个人的成员资格基本判断依据有三个关键点:
“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
所以说,不管外嫁女是从哪里嫁到哪里,只要她的户籍落在了正在分配补偿款的村里,属于村里的集体成员,就有权利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女孩子从村里“嫁出去了”,或者“是从别的村嫁过来的”,都不能成为剥夺其分配补偿款资格的合法理由。
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不容任何人忽视、侵害。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已迁出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是什么
关于外嫁女征收补偿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其中,最核心的标准,是看有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户口只要迁出了,原则上就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但实际执行时,大多以当时的承包人为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分地前出生的,就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就强制征用是否可以
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就强制征用不可以。
因为征地拆迁的,需要先给予被拆迁或征地者赔偿,然后才能拆迁,如果未签订补偿协议就拆迁说明当事人不同意赔偿方案,就无法赔偿,无法赔偿的,自然就不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征地拆迁补偿款外嫁女是不是可以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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