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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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一、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

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起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有:

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为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对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从权利性质方面区分,如果一方已经依法登记,则该人享有的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其他未进行依法登记的仅为合同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可见,通过其他承包方式,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进行依法登记,承包方才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时,承包方和发包方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上,及时准确的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

1、坚持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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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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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什么叫做土地承包经营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叫做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由于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规定不健全,且一家一户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损害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事例很普遍,农村中的纠纷也多源于此。如查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秩序的稳定是很不利的。如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学者提出了以下几点:
(一)完善立法。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规定好其具体的权能和权能的界限,有的主张制定专门的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合法权益的条例。总之,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各样的合法权利,并规不定期侵害其权益应负的责任,明确规定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户权益者所应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如前所述加对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杜绝土地承包合同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的违法现象。
(三)完善农村土地的诉讼、调解、和仲裁制度,不少学者主张应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制度,对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进行专门仲裁。还有的学者指出,应完善农村的纠纷调解制度,以解决农村中的纠纷问题。
在过去的十多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市场经济制度逐步确立,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如何进何改革:学者们对视在的以土地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诸多角度进行了研究。希望大学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产生应有的作用,促进有关方面的立法工作,尽快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得到完善,促进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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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3、借款申请人除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 (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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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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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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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我和一家合作公司想承包土地搞小工厂,我想咨询下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作协议怎么样的,需要写什么内容的,谢谢
[律师回复]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
  
四、上缴利润数额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闲置资产处理办法_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承包期间,发包方必须尊重承包方自主权,不干预承包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承包方解决下述问题:_________;
  
4.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_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_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十、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十
一、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
二、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
三、违约责任:
  
1.发包方无理干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从上缴利润中扣除赔偿金额。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
  
2.发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条规定为承包方解决_________问题时,按_____的_____%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上交利润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缴利润总额或年度上缴利润额,按下述办法交付违约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实现第_________条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按下述办法交纳违约金;未实现企业升级时,_________;新增固定资产达不到规定数额时,_________;技术改造任务未完成时_________;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间,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害的,按下述办法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十
四、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
五、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
六、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
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
十、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
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
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
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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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
农村土地流转,正式叫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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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想咨询一下啥叫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般需要怎么处理?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土地问题,引发了纠纷。
[律师回复] 从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案件的的主体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妇女,由于受户口管理的限制和传统婚俗观念的影响,婚后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其子女也难上城镇户口,而留在本村,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享受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及其他经济权利,到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时候,村民小组款自然也就不分给他们;更多的情况是,出嫁女同样嫁到农村,故意不将户口迁出,甚至将其子女的户口上在本村,进而以户口仍在本村为由,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2、农村入赘女婿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入赘女婿,受农村风俗习气的影响,虽户口在本村,但绝大部分的村民小组通过“民主”方式制定的村规民约,拒绝将责任田或征地补偿款分配给他们。
  
3、农村超生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不少自然村的村民小组制定的分配方案和村规民约以其违反计划生育为由不分给农村超生子女征地补偿款,而超生子女则以其户口在本村为由,要求应与其他村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分配征地补偿款。
  
4、镇办企业单位退养人员回到本村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有些镇办企业倒闭解散,对企业职工未作出善后处理,这些职工即没有退休养老金,也没有享受城镇居民低保费和社保费,回到本村(户口也迁回本村)后要求享受村民待遇分配征地补偿款而村民小组不同意。
  
5、全家从外地迁回老家居住且户口也迁回本村落户的人员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这些人迁回老家后,原先承包的土地被所在村收回,迁回居住时,其老家所在村民小组没有分给他们责任田耕作,土地被征用后分配征地补偿款时也没有分给他们。
  
6、全家移居城镇生活但户口尚在农村的人员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有的村民虽然户口仍留在农村,人却常年在外务工或做生意,全家也移居到城镇生活,未在村里尽任何义务,当村上要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又回来请求其权利,这自然会引起村民不满,村民小组往往也会不同意这些人的要求。
  
7、新生儿和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婴儿出生和村民死亡时土地已被征用,征地款尚未分配,村民小组以婴儿出生时土地已被征用和分配征地款时村民已死亡为由拒不分给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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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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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现在想要转让土地,现在准备签定转让协议。不知道协议要怎么写,想要问一下土地承包转让经营协议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 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____乡(镇) ____村 ____亩土地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全部转让给乙方。
上述土地东至 _______, 南至 ______, 西至 ______, 北至 ________, 东西长 ______米,南北长 ______米,共计 ______平米(合 ____亩)。 其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附图, 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协议附 件。
二、承诺
甲方承诺是上述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的合法 权利人, 并有权向乙方进行转让, 且上述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 上附着物等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等的情形。
三、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甲方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甲方承包期届满时,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如采用延包方式或保持 稳定长久不变的, 本合同转让期限同样顺延或保持稳定长久不变, 且 本合同也不再进行其他任何变更,仍继续有效。
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完毕。
转让费支付完毕后, 上述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全 部归属乙方, 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上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日后遇
到征收、 征用、 拆迁等,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同样均归属乙方, 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____日内甲方将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全部交付 于乙方。
六、其他
乙方受让上述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后如需办理 相关登记或手续,甲方应无条件的予以积极协助。
七、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元,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 按实 际损失赔偿。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 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及其他需完善的手续:
1、调取承包地的原土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如无, 则向村、 乡 (镇) 调取登记或备案资料,以作为合同附件。
2、确保签订本合同是现有全体家庭成员(如存在原家庭成员分户但户口未迁出 本村的,根据实际情况再行确认)本人签字按手印。
3、由村委会就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告知村民 可就承包权转让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法定优先权(拍照留存证据)。
4、规定期限后,如无村民行使优先权,则继续就本合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 提前把召开会议的时间、 地点、 议题在村务公开栏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全体村民代 表(拍照留存证据)。会议形成书面决议(内容是同意本合同),并由全体参会 代表签字,以证明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本合同。
5、将本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在本合同 上盖章、签字表示同意。
以上要求为规范性要求,如无法做到可适当从简。
土地承包权争议,有块地我们种了十几年,现在承办方其他人争议,
[律师回复] 事业单位员工工作期间患精神病长期病假,退休时休假期间算入工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案例: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入连续工龄。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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