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买房之际所支付的定金能否取回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状况作出精准的分析与处理。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方面的因素,那么这类情况下所交付的定金通常是不能被退还的,例如:一旦签署了认购书并决定反悔放弃之后,此类定金是不能被归还的。其中的缘由在于认购协议书本身有明确的定金条款规定,一旦购房者在款项缴纳成功之后选择反悔,那么就意味着其违反了与认购协议之间的基本约定和承诺,因此这样的定金一般是不能够被收回的。再来谈第二种情况,即因为个人征信方面的资质问题而阻碍了货款申请,从而使得购买房地产的预定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话,在此类情况下,同样作为购房者本人的责任,购房者可能无权要求开放商返还他们所支付的定金。
当然,并非所有的定金都无法取回,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就允许退还购房时所支付的定金:首先,开发商本身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明文件,由此形成了他们没有商品房销售资格的事实,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其次,如果开发商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比如已经将购房者选定的认购房屋转卖给其他人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是应该得到归还的。再者,如果在合同条款的协商过程中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的情形,例如卖方对于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导致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确认,或是卖方对认购书中的某些关键性条件,如房屋面积、售价等做了实质性的变动等等。另外,即使买卖双方均无明显过错,但是仍然未能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顺利签约成立,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考虑退还定金的。最后的一种情形是,如果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出现了影响交易正常推进的外部原因,比如说第三方因素或者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了业务经营或者无法按照原来的约定完成建设任务等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子定金交了合同没签可以退吗?
视情况而定。
1、购房者可以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售房者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售房者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
2、但是如果没有满足相关退房条件的一般不能退,强制退房的话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要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预付定金可以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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