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纠纷之情形概属不可变更其产权。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严格规定,凡涉及房地产财产权归属存有争议的案例,原则上不得执行过户事宜。因此,在您选购房屋期间,务必深入考察开发商的资信状况与商业运营状况等关键信息,确保所购物业具备良好的品质和服务保障。如您已经签署了房产买卖协议,却发现预期的目标无法实现,请务必及时寻求解约途径。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对于购房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完成了过户流程,也可能因为侵害到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转让行为被撤销,此时,购房者仅可从买卖双方获得债权权益,而无法真正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当然,若购房者在完成房屋过户手续时,对标的房产生相关纠纷确实毫不知情,那么购房者作为善意第三人,在法律层面将会受到优先保护。此时,购房者应积极展开司法程序,以维权为重,努力争取对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予以确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多久算违约
开发商延期交房即算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经催告在3个月内不能交房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经催告在3个月内交房的,买受人不得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逾期时间部分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有纠纷可以过户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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