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支付首付款后能否退还的问题,通常而言是不能予以退还的。但是在符合如下所述之情形时,首付款则有可能得到返还:
首先,如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预约内容履行职责,此时初步款项应该被等额替换为货值款,或者予以全数退还;
其次,在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或就购房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各项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无法签订该合同的情况下,初步款项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再者,当卖方任意一方无故违约导致交易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可获得退还并且是原额度的双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定金交了能退吗
购房交了定金,定金合同生效。如果因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因给付定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不予退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首付不够可以退定金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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