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合法吗
这个,确实有点不太合法。
尤其重要的是那个离职证明,对以后找新工作可是有很大作用。
你看,辞职过后一个月才离开,其实也没啥大毛病,符合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管原来的工作完成得怎么样,其实这时候你跟老东家之间的劳务关系就算是结束了。
老东家就是不想给你开离职证明而且还扣着劳动手册不给,这么做可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如果他们还是坚持那么固执,不肯配合的话,你就得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咱们想要保证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常运作,就需要劳动合同双方都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那光靠表面功夫维持那份看似和谐的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很难实现劳动合同原本预定的目标。
虽然咱们国家的劳动法对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所限制,但是对于员工自己想要辞职的权力可没设限。
只要能提前给雇主打声招呼一个月就行,这样你就可以无理由轻易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雇主是不能干涉你这个辞职权利的。
不过,即便劳动合同结束了,也并不代表双方之间就没有其他责任了。
根据咱们国家的合同法规定,合同里的权利跟义务就算终止了,双方也得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所处行业的规矩,比如那些通知,协作,保密等等来履行各自的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大家都明白,结束后,双方也都还有各自的附加义务要承担。
针对这件事,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就已经明确说明了,雇主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一份有关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书面证明;
而且还得在15天之内帮你们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作为劳动者,则要按照两人之前商量过的,把工作交接完毕。
假如雇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赔偿你法定的经济补偿金,那就在你做完所有工作交接的时候给到你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的应当怎么处理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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