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名字房产新规
关于【典】房产权证增署姓名之最新政策解读如下:
若是欲在现有住房产权证之上增补名字,所增设者身份特质各异,则相应的法规规制亦有差异。
具体实现方法包括申请采用赠予或买卖两种途径进行处理。
若选择采取赠予形式,
首先应前往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公证书,随后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已完成公证之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增名事宜。
而若选择买卖法子,便需先与卖方签署买卖契约书,接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不动产完税凭证等物件,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
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房产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无法协议处理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房产证婚后加名字的问题有:
1、房产证在没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个人财产;
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个人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4、关于房产增值,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增值部分归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应部分增值要分享给妻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写名字房产新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