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若遇出现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寻求与开发商的联系。
这是由于在整个住宅购置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最为直接的合同关系。
作为商品房的制造者以及销售方,开发商应对商品房之质量负责到底,并应为此承担最终的责任。
换言之,开发商需向购房人给予赔偿,同时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责任,开发商亦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索赔。
如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事,或者对于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申请以申请对此进行专业化的评价或指控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住户也可选择直接委派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科学鉴定。
若然上述方法皆无法达成理想效果,购房者即可依法按照自身所处状况及法律规定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
“房屋质量有问题的,其维权方式有:
1、若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只要是在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内,建筑单位都必须进行修复,对建筑物进行维修。
2、若是其他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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