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对于买受方而言,以下几种情况是他们有权选择退房的主要理由:
首先,如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建筑工程并交付竣工房屋,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认定为不可撤销的根本违约行为,进而赋予了买受方解除和终止协议的权利;
其次,如果开发公司在建设及销售过程中存在手续欠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该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法院认为无效,那么这也将使买受方有正当理由提出退房申请;
再次,如果未经消费者事先授权,开发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有意更改房屋设计,这同样会视为违反销售合同的行为,令消费者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法律主张;
再者,根据现行法规,超过3%以上的实测房屋面积与购买时所签署合约中的预设面积存在较大差异时,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房;
最后,当房屋交接时,如出现严重影响使用安全且发现主体结构品质不佳或者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现象,消费者亦可选择行使退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房定金怎么样才能退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抵作价款或者是被退还,如果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未被退还定金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2、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后怎么才能退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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