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给违约金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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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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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者遇开发商未支付违约费用,应先沟通协商;如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违约责任并赔偿;若无约定,可依法请求判定和赔偿。购房需谨慎,了解违约处理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开发商不给违约金怎么解决

一、开发商不给违约金怎么解决

对于购房者遇到开发商未能支付其应承担的违约费用的情况,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1)如之前已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违约费用的具体事宜,建议您先行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

(2) 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就违约费用达成共识,那么建议您向当地基层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法院依法裁定开发商履行原先所承诺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金赔偿给您;

(3)在您和开发商之间并未对违约费用作出任何约定的情况下,您亦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请求按法定标准进行判定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又不给违约金怎样解决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时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可以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不给违约金怎么解决”,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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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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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可以敲墙,那里可以改造,很多市民在买房的过程中都会听到售楼处销售人员这样那样的承诺。
南京市民董星辰、韦倩在得到售楼小姐表示可以将次阳台侧边凿掉并重新砌墙的承诺并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在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时,售楼小姐却又说将来不可以砌墙,这令董星辰顿感受骗,多次要求开发商南京朗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定金,均没有成功。开发商的理由是,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为此,董星辰和韦倩将朗润公司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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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第一次说要与物业协商,
第二次答复是不可以砌墙。
董星辰深感受骗,多次要求朗润公司退房退定金无果,遂将朗润公司告到,认为朗润公司构成欺诈销售,要求朗润公司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损失2万元。朗润公司提交《认购协议》、《签约须知》和样板间照片称,按照《认购协议》约定,董星辰、韦倩应于8月12日前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董星辰、韦倩无故未按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违反了约定,所以不能退定金。说朗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也与事实不符。
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认为售楼人员承诺存在误导一审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已明确载明朗润公司工作人员个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朗润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口头承诺,董星辰、韦倩亦应知晓该口头承诺是无效的。判决驳回董星辰、韦倩的诉讼请求。
董星辰、韦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签约须知》中约定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无效,显然属于免除朗润公司责任的条款,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应当认定上述约定条款无效。
录音证据可以反映出钱梦的介绍致使董星辰等产生错误认识,所以朗润公司存在过错,董星辰作为购房者亦存在过错。南京中院判决朗润公司返还董星辰、韦倩定金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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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前,朗润公司的销售人员钱梦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凿掉并重新砌墙,做成与样板房一样的房间。董星辰、韦倩与钱梦再三确认后决定认购上述房屋。同年8月15日,董星辰等前往朗润公司售楼处准备支付剩余首付款11万元,出于慎重考虑,其让钱梦与销售组长确认,钱梦往返确认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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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样板间用图文的形式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次阳台交付时的状态,《签约须知》亦明确写明交付时房屋阳台不封闭,是否封闭阳台是购房人成为业主后的事情,朗润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无须作出所谓承诺。买房人认为自己的权利被限制董星辰、韦倩则认为,双方争议的是朗润公司是否承诺过可将次阳台侧壁凿掉并可重新砌墙,而不是房屋交付时阳台是否封闭。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董星辰、韦倩提供了录音资料和样板房照片等证据。朗润公司对录音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只能证明销售人员向董星辰、韦倩说明可将阳台与储藏室改造成房间,并不能证明向董星辰、韦倩承诺可将次阳台侧边墙壁凿掉并重新砌墙。董星辰、韦倩还认为,《认购协议》是朗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了他们的权利。朗润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欺诈销售的规定,增加赔偿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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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违约却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开发商恶意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体现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中,我们了解一下:
如果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是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同出卖人恶意违约相同,在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出卖人也需要承担较重的责任,即在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最终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也是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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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不卖给我房子怎么解决
应及时发函催告买受人,避免开发商因买受人解除合同而面临压力。同时联合业主向主管部门投诉,争取关注与介入。若无效,可考虑解除合同关系。双方应积极配合,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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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违约金是指开发商的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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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烂尾了,开发商要赔偿违约金,这算违约吗
[律师回复] 你好,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我在2009年购买的商品房到现在开发商才通知能办理房产证,并在购房合同上写明了赔付违约金。可是我在2013年6月已将此房经过中介介绍协议转卖了,但是合同上还是我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要回我的违约金,开发商的违约金好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追求对方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或直接经济损失,只能择其一主张。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但开发商拒绝支付的,那么购房者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在法院判决支持购房者的要求后,如果开发商继续拒绝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购房者则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对开发商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商品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话,此时若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那么购房者则不需要再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对“开发商的违约金好要吗”所作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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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如何解决
房屋质量问题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管理部门投诉解决。商品房质量保修争议未获解决或不满开发商方案时,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专案组确认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若仍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购房者应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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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家违约工商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家违约工商如何处罚
找工商局只能进行调解,但工商局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对方完全可以不配合,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也可以不履行。工商局不能对合同违约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执行。
消费者在利益受损害时如何通过工商执法机构维权
首先,尽量保存证据。然后,当你认为凭借自身能力已无法从经营者处讨还应有权益时。

一,拨打12020。当然这个电话不是百分百能够接通,请在上班时间多试几次。

二,拨打12020非紧急求助热线。

三,通过邮寄书信的方式向工商局提供申诉举报材料和相应证据。

四,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保护部门。(消协什么的其实只是工商局的附庸)相信我,如果你真的是一般的消费者(你不是职业打假人),而且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工商局会尽量为你做主的。即便有时候你并不在理。工商局多半会强压经营者赔偿的。消法是向消费者倾斜的。工商机关基本也是向消费者倾斜的。但是,不要指望
第一天投诉
第二天就有结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时间。北京的申诉处理时限是,7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然后45天做出结果。45天是所有北京执行的规定里最短的一个。以上的先决条件是: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还不行的话,你还可以呢。
案例分析
某烟草公司与某农科业服务站签订合同,约定由生产商农化公司向烟草公司供应“甲基托布津”产品,后产品被工商局查处,认定该产品侵犯了某日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对烟草公司处以60000元罚款,被工商局查处罚款的事,烟草公司没有告知某农科业服务站、农化公司。在缴纳了部分罚款后,烟草公司向某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要求连带赔偿其60000元。
【分歧】
就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烟草公司虽被工商局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这种损害后果是由行政处罚造成的,行政处罚不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当驳回烟草公司的。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是合同纠纷案件,因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违约,导致烟草公司被行政处罚造成损失,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农科业服务站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不存在任何瑕疵的货物,其提供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导致烟草公司被处罚,构成违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烟草公司在被工商局行政处罚后,没有告知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导致农平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无法在行政处罚中行使抗辩权,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救济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烟草公司也应承担一些。
【评析】
笔者认为,本案为合同纠纷案件,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科业服务站违反了其作为出卖人的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理由是:
(一)本案是一起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烟草公司、农科业服务站以及合同中的供货方农化公司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烟草公司与农科业服务站签订的合同,是约定由
第三方(即农化公司)向烟草公司供应货物的合同,属买卖合同性质,由于农化公司供应的货物侵犯某日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出卖人的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责任应为合同领域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人民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虽然本案烟草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因工商局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进行的行政处罚所致,但出卖人的违约行为是造成此行政处罚的根本原因,烟草公司在受到损失后,依《合同法》向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条件,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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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违约工商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家违约工商如何处罚
找工商局只能进行调解,但工商局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对方完全可以不配合,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也可以不履行。工商局不能对合同违约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执行。
消费者在利益受损害时如何通过工商执法机构维权
首先,尽量保存证据。然后,当你认为凭借自身能力已无法从经营者处讨还应有权益时。

一,拨打12020。当然这个电话不是百分百能够接通,请在上班时间多试几次。

二,拨打12020非紧急求助热线。

三,通过邮寄书信的方式向工商局提供申诉举报材料和相应证据。

四,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保护部门。(消协什么的其实只是工商局的附庸)相信我,如果你真的是一般的消费者(你不是职业打假人),而且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工商局会尽量为你做主的。即便有时候你并不在理。工商局多半会强压经营者赔偿的。消法是向消费者倾斜的。工商机关基本也是向消费者倾斜的。但是,不要指望
第一天投诉
第二天就有结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时间。北京的申诉处理时限是,7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然后45天做出结果。45天是所有北京执行的规定里最短的一个。以上的先决条件是: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当你的权益真正受到了侵害。还不行的话,你还可以呢。
案例分析
某烟草公司与某农科业服务站签订合同,约定由生产商农化公司向烟草公司供应“甲基托布津”产品,后产品被工商局查处,认定该产品侵犯了某日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对烟草公司处以60000元罚款,被工商局查处罚款的事,烟草公司没有告知某农科业服务站、农化公司。在缴纳了部分罚款后,烟草公司向某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要求连带赔偿其60000元。
【分歧】
就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烟草公司虽被工商局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这种损害后果是由行政处罚造成的,行政处罚不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当驳回烟草公司的。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是合同纠纷案件,因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违约,导致烟草公司被行政处罚造成损失,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农科业服务站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不存在任何瑕疵的货物,其提供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导致烟草公司被处罚,构成违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烟草公司在被工商局行政处罚后,没有告知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导致农平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无法在行政处罚中行使抗辩权,不能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救济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烟草公司也应承担一些。
【评析】
笔者认为,本案为合同纠纷案件,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科业服务站违反了其作为出卖人的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理由是:
(一)本案是一起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烟草公司、农科业服务站以及合同中的供货方农化公司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烟草公司与农科业服务站签订的合同,是约定由
第三方(即农化公司)向烟草公司供应货物的合同,属买卖合同性质,由于农化公司供应的货物侵犯某日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出卖人的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责任应为合同领域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人民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虽然本案烟草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因工商局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进行的行政处罚所致,但出卖人的违约行为是造成此行政处罚的根本原因,烟草公司在受到损失后,依《合同法》向农科业服务站和农化公司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条件,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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