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有代通知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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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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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员工离职不涉及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时的补偿,用于弥补员工失业期间寻找新工作的损失。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需撤销决定并继续履约,此时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因此,试用期员工因表现不佳被解雇,通常不享有代通知金补偿。
试用期不合格有代通知金吗

一、试用期不合格代通知金

对于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其离职时会涉及到代通知金的相关事宜。

何谓“代通知金”呢?即在劳资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务关系进行谈判协商之时,应提前告知员工,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遵守这一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出通知,便须以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方式来替代未尽的告知义务

当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可通过向劳动者多支付一个月薪酬(并非简单地为30天工资量)来代替这个提前通知的环节,此举主要是为了补偿并弥补劳动者因失业而重寻工作所需耗费的宝贵时间与利益损失。

不过,若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之举无法满足法律规范,那么其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便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销,劳资双方需继续按照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履约。

因此,此时也就无需再讨论是否需要额外支付代通知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转正期应当都要遵守此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

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

的效力。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样能够得到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不合格有代通知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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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有代通知金吗
试用期员工离职不涉及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时的补偿,用于弥补员工失业期间寻找新工作的损失。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需撤销决定并继续履约,此时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因此,试用期员工因表现不佳被解雇,通常不享有代通知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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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们律师事务所新接了一单寻衅滋事的案子,我是新人,我们老大让我写代理词,试问寻衅滋事罪代理词怎么写,有格式吗?
[律师回复] 我提供的寻衅滋事罪代理词如下,希望可以帮助你。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被告××的委托,作为被告人被××控犯有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系自××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2012年3月3日十五时许,被告人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接受讯问。并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时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自愿认罪。本案中被告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其在讯问笔录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阶段,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官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没有前科,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
4、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被告人与被害人之前并不认识,更没有什么矛盾。此次犯罪并没有提前预谋。完全是因为被告人因不满隔壁小区因操办丧事发出噪音,影响其休息,才不理智向操办丧事的人群发射钢珠。造成被害人受伤。性质上属于因邻里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
5、被害人对被告人已表示谅解。
6、被告人法律意识不强,在犯罪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不幸深表悔恨。被告人与辩护人见面时,多次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见,被告人真心悔罪,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综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对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19条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22条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23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综上所述,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少,又有悔罪的意愿,被害人表示谅解。且从《刑法》的立法宗旨来看,惩罚只是一种对犯罪的处罚手段,而其最终目的是让犯罪分子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为此,本辩护人恳请法庭能给被告人一个悔过从新的机会,对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望请能予以采纳。
谢谢
辩护人: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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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有代通知金吗?
没有,我国没有代通知金的说法。但在试用期内,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工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对于用工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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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包括哪些规定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哪些规定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如下:
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3、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专利代理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专利申请案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
专利代理在为发明人提供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之前,针对发明提供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应该首先为发明人提供是否能够申请专利或者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咨询意见。
(1)专利代理人应当首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判断该发明创造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另外,对于属于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也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的任务在于向发明人解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应该慎重处理判断。
(2)对该发明创造,是争取专利保护,还是采取对发明创造保密的办法,专利代理应当根据技术经济的客观势态,权衡利弊,向发明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抉择意见。
(3)要切实把握专利的技术价值,是否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必要时要进行新颖性检索,了解这一新发明技术是否较现有技术水平新近,是否能够实施。否则,专利代理人就必须发明人的利益着想,劝告其不要申请专利,以免浪费金钱和时间。
(4)要充分注意发明创造的经济效益。如果某项发明创造虽然具有专利性,但是其应用范围很狭窄,不可能成批生产进入市场,不能够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专利代理人就应该建议当事人放弃专利申请。因为申请一项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申请专利权获得几专利实施的结果,必须以专利权人获得最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出来对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提出咨询服务以外,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对其他可能介入的当事人,如果异议人、参与专利诉讼人及许可贸易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咨询过程中,需要防止被忽悠。
当前,常见的被忽悠的情况比如:
1). 不管咨询什么,甚至不等你介绍自己的技术,就肯定的告诉你可以申请专利,甚至会打包票保授权。
2). 回避从事专利代理需要具备代理资质的事实,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接相关代理业务。
2.撰写各种专利文件,办理各种专利手续
由于各种专利文件法律性强,技术要求高,一般发明人不容易完成或者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专利代理人的责任就是准确无误地把各种专利文件撰写好。各种专利文件主要是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以及为各种当事人撰写关于复审、异议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侵权诉讼等方面的文件。
撰写专利文件必须细致严谨,发明书和权利要求写得好坏,不仅对申请人的利益具有决定的意义,而且对第三人也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延误专利申请时机,将给予发明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如果权利要求书写得使保护的范围宽或者过窄,如果说明书中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不能充分公开,都将给专利申请带来不良后果。办理各种专利手续,主要是为申请人办理提出异议的手续;为无效请求人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为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注册登记、专利权的转让、专利侵权诉讼的手续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委托代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配合代理人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切忌在委托代理以后就不闻不问,仿佛这个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样。要知道,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批准,以及所批准的权利范围的大小,都是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的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而且是禁止翻悔的,也就是说,一开始做不好,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来弥补了,比如,在已经提交专利局之后想再补充资料是不被允许的。
3.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开展专利许可贸易
实施是把专利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在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任务是专利权的保护及专利技术的实施。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在进行许可贸易时,专利代理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技术接受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帮助当事人确定许可条件,并且可以代理参加谈判,起草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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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什么规定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哪些规定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如下:
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3、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专利代理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专利申请案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
专利代理在为发明人提供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之前,针对发明提供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应该首先为发明人提供是否能够申请专利或者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咨询意见。
(1)专利代理人应当首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判断该发明创造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另外,对于属于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也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的任务在于向发明人解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应该慎重处理判断。
(2)对该发明创造,是争取专利保护,还是采取对发明创造保密的办法,专利代理应当根据技术经济的客观势态,权衡利弊,向发明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抉择意见。
(3)要切实把握专利的技术价值,是否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必要时要进行新颖性检索,了解这一新发明技术是否较现有技术水平新近,是否能够实施。否则,专利代理人就必须发明人的利益着想,劝告其不要申请专利,以免浪费金钱和时间。
(4)要充分注意发明创造的经济效益。如果某项发明创造虽然具有专利性,但是其应用范围很狭窄,不可能成批生产进入市场,不能够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专利代理人就应该建议当事人放弃专利申请。因为申请一项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申请专利权获得几专利实施的结果,必须以专利权人获得最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出来对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提出咨询服务以外,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对其他可能介入的当事人,如果异议人、参与专利诉讼人及许可贸易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咨询过程中,需要防止被忽悠。
当前,常见的被忽悠的情况比如:
1). 不管咨询什么,甚至不等你介绍自己的技术,就肯定的告诉你可以申请专利,甚至会打包票保授权。
2). 回避从事专利代理需要具备代理资质的事实,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接相关代理业务。
2.撰写各种专利文件,办理各种专利手续
由于各种专利文件法律性强,技术要求高,一般发明人不容易完成或者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专利代理人的责任就是准确无误地把各种专利文件撰写好。各种专利文件主要是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以及为各种当事人撰写关于复审、异议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侵权诉讼等方面的文件。
撰写专利文件必须细致严谨,发明书和权利要求写得好坏,不仅对申请人的利益具有决定的意义,而且对第三人也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延误专利申请时机,将给予发明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如果权利要求书写得使保护的范围宽或者过窄,如果说明书中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不能充分公开,都将给专利申请带来不良后果。办理各种专利手续,主要是为申请人办理提出异议的手续;为无效请求人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为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注册登记、专利权的转让、专利侵权诉讼的手续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委托代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配合代理人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切忌在委托代理以后就不闻不问,仿佛这个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样。要知道,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批准,以及所批准的权利范围的大小,都是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的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而且是禁止翻悔的,也就是说,一开始做不好,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来弥补了,比如,在已经提交专利局之后想再补充资料是不被允许的。
3.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开展专利许可贸易
实施是把专利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在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任务是专利权的保护及专利技术的实施。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在进行许可贸易时,专利代理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技术接受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帮助当事人确定许可条件,并且可以代理参加谈判,起草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等。
本人想考一下专利申请代理人资格的考试,想问问这个考试严格么?想学习应该从哪里报班学习?自学可以么?
[律师回复] 您好!专利申请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其他有关专利事务[1] 。
具体的报名事宜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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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试用期适用吗?
现在很多的企业在雇佣员工时,都会约定试用期,这是为了企业可以招聘到符合该公司要求的员工,而设置的考核期。这种考核的是否通过掌握在用人单位的手中,因此,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就存在问题,代通知金试用期适用吗?这个在试用期内一般是没有的。但是试用期的约定标准也是有规定的,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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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是货代资格证,货代资格证是什么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即一级代理)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  备案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印章,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办法
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的备案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委托。  
第五条国际货代企业在本地区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仍按省和计划单列市的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国际货代企业备案程序如下:  
(一)领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样式附后)。  
(二)填写《备案表》。国际货代企业应按《备案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认真阅读《备案表》背面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机关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1、按本条
第二款要求填写的《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备案机关应自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表》上加盖备案印章。  
第七条备案机关在完成备案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国际货代企业的备案信息材料,依法建立备案档案。  
第八条国际货代企业应凭加盖备案印章的《备案表》在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展国际货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从事有关业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注册的,还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注册。  
第九条《备案表》上的任何信息发生变更时,国际货代企业应比照本办法
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备案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备案表》自动失效。  备案机关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际货代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向商务部或其委托机关(机构)提交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商务部和其委托机关(机构)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国际货代企业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备案表》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备案机关应当在国际货代企业撤销备案后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  第十三条国际货代企业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备案表》。  第十四条备案机关在办理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不得变相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原经审批从事货代行业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备案。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国际货代企业按照《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国际货代行业协会应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备案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代替考试罪中的代替考试是怎么处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代替考试罪中,什么是代替考试罪的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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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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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过要多久?
[律师回复]   协会通常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于证券经纪人证书的申请,协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但是,如果申请材料不全,或者协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存有合理的怀疑,可要求申请人所在机构提供补充材料进行说明。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证券执业证书申请流程  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具体程序是:  
(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通过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向中国有关部门备案后,颁发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公告。执业证书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统一领取。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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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试罪中哪些考试包含考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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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有代通知金么?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而论,首先如果说试用期间,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一起都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来实施行为,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辞退的,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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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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