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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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非法解雇需支付双倍违约金。公司合法解雇时,应提前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员工因公受伤,公司需支付相关费用。
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一、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若员工身患疾病而遭受公司裁员事件,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制,该公司有义务向患病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补偿事宜,其详细计算方式如下述:

根据员工于公司内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须按照员工月工资的比例支付一次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整年者,则视同为一年进行计算;

倘若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仅需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资的基本核算方法,经济补偿金往往参照员工在解约或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数额来确定。

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若企业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施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行为,可能面临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违约金

除上述法律明文规定外,若公司在合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同时,能预先通知员工,还需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如若员工因公务受伤,公司理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伤假期工资、医疗补贴、伤残津贴等等各项费用。

此番法律层面的规范原则便是如此,若你遭遇类似问题或渴望得到更为专业精准的建议,敬请寻求法律从业人士的协助。《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可以通过支付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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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健康状况欠佳,即便经过治疗和康复仍无法胜任原岗位或适应其他工作机会,将依据服务年限享受相应薪资待遇。 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解雇,经济补偿金按原标准的两倍计算。 若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法给予员工补偿,金额是原标准的两倍。 员工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支付一年工资;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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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外地的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这天他在工作的时候头晕于是就向公司请假要求去看病,可是公司老板却将他辞退。请问员工因病被辞退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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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星期才被派到公司来管人事部业务的,最近销售部的小玲好像是因为生病了,所以上班期间总是迟到又早退,月末的时候业务量又不合格,公司想了很久之后决定了辞退她,想问一下因病怎样辞退员工了?
[律师回复]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给于经济补偿。
《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朋友前段时间生病得了肺炎,需要住院治疗,所以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可是公司说如果要请那么长时间的假那干脆就不要来了,所以辞退了他,请问生病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律师回复] 员工生病期间 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 在法定医疗期内 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 不得辞退;医疗期满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提前31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 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 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 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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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后无法胜任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将按累计工作时间每年对应一个月薪资的基数进行补偿,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擅自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应支付双倍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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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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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如何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因病被公司辞退如何补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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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请因私病假,多久可以辞退。
[律师回复] 你好,
(一)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理:
1、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2、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3、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计算,满1年再进行鉴定,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二)工作人员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人员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四)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地延期转正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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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公司上班期间,无意间得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了。就想向公司请假去医治,但是公司却做出了这样的措施,把我叔叔给辞退了。请问一下辞退重大疾病员工可以吗?
[律师回复] 实务中,企业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处理,主要是两个要点:

一,医疗期的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且,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一般系一年为限;
对于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企业依约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医疗期满后解雇的问题
对于可以治疗的疾病,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若为五级以上的,在医疗期内不解雇,但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需要值得我们企业注意的是:
有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之规定,随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于2017年11月24日废止而不再适用 。

相关依据及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关于发布lt;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gt;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发布lt;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gt;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发布lt;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gt;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发布lt;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gt;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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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之前一直在单位上班,都快三十年了,但是最近被检查出来,患了很严重的病,公司知晓之后就把我叔叔辞退了,员工重大疾病辞退处理如何呢,有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员工重大疾病辞退处理,员工重大疾病不可以辞退。
劳动者换重病病假期间,如果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病假期间,但是已过医疗期,用人单位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因生病辞职,工厂不给辞职申请单怎么办
[律师回复] 擅自离职,给造成实质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当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但不让走,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领取公积金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监察大队协调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决议下来后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到人民,违法,需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结清劳动者工资,并办好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正常离职,不让走;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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