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房地产生争议的行政处置方法。
当前,行政处置方法包括两大类:行政调停与行政处罚。
前者主要用于协助解决有关人士间的房地产生争议,而后者则是行政管理部门施加于违法相对方的惩戒手段。
这两类处置方式皆可单独实施,也可并行运用。
(1)行政调停乃是目前我国解决房地产生争议的主要策略之一。
首先,身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备相关管理职权,处理房地产生争议乃其责任担当所在;其次,此类争议常常涉及到产权界定的问题,而鉴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了准确的登记信息,因而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再者,由于房地产生争议往往伴随着大量的专业技艺问题,因此由房地产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则更为专业。
(2)行政处罚,则系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对相方实行的惩戒方法,也是行政管理部门运用其管理权力的重要手段。
2. 房地产业仲裁制度。
房地产业仲裁制度是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就房地产所有、使用权、出售、出租等事项出现冲突,经各方协商仍无法妥善解决时,向房地产仲裁机构寻求帮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业领域内的规范性文件作出裁断,进而达到化解纷争之目的的一种途径。
这是一项带有准司法性质的争议解决机制,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司法行为效力。
在我国, 房地产业纠纷仲裁机制共有两大体系,第一个是各地区自行设立的仲裁委员会,针对我国范围内的同一主体间的房地产纠纷,若存在仲裁协议,便可据此提出仲裁申请;第二是由中国国际商会成立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涉及跨国房地产业民事纠纷以及其他各类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借名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
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
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钱买房纠纷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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