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二手房产交易过程中,过户环节常常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卖方一旦拒绝履行过户手续,将会对买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令人遗憾的是,往往没有哪位买家愿意花费大量资金购置一套无法完全享有产权的房产。
因此,当遇到此类问题时,买方势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只要买卖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协议,买方即可依据该协议向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发起诉讼,以争取并实现自己合理的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拆迁房过户纠纷怎么办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常见的情况是拆迁房房价上升后,卖家后悔了,不愿配合买房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的情况下买受人只能起诉到法院。
法律对该纠纷的审理,会支持买方的主张,卖方应当无条件办理过户。
因为配套商品房合同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应履行交付的义务。
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判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没过户有纠纷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