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9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在房屋预定协议签署之后,关于购房定金的处理原则为:如债权人为履行其债务,定金应作为债权的价格或者被收回;而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履行的情况下,导致无法实现合约目标的,则其无资格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手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一、购房认购合同定金怎么处理

在房屋预定协议签署之后,关于购房定金的处理原则为:如债权人为履行其债务,定金应作为债权的价格或者被收回;而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履行的情况下,导致无法实现合约目标的,则其无资格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在债权人履行债务过程中违约或未能达到约定的履行程度,使得合约目标无法达成,那么该方必须向债权人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

2、双方当事人先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认购合同定金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二手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1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手房预售合同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需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处理。无书面规定时,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退货、降价或支付赔偿等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契税什么时间交,预售契税什么时候交,预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实际中,如果你确定要购买看中的房产,想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需要首先确定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只有这种的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你才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按照法律上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下面几种: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4、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相对于开发商,你也就是所谓的预购房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下面几个:
首先你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此之外,实际中有两种特别情况:
1、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方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需要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2、按照规定,无当地户口的人购买城镇房屋,对于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法规规定的,可以认定买卖有效。因此,你要是没当地户口的人,那么想要买卖本地城镇房屋的,将取决于你当地政府制定的房屋买卖法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二手房预售合同不签有效吗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署购房协议或买卖合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房产交易的有效性并非完全依赖于契约的签订,更重要的依据则在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即使尚未签订书面合同,若已完成房产所有权的合法转移登记手续,那么此次房屋买卖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预售住宅能否修到几楼才能预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预售不是以住宅修到多少楼为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应符合的条件是: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决定购房前,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如果以上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则不要购买。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1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预售房,预售商品房怎样转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在我国目前的市场实践中,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活动较为普遍。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也称“期房转让”或“楼花转让”,是指商品房预售后,承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承购人将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目的虽然也是使受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购人在预售商品房再转让中转让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而不是现存的房屋所有权。预售商品房经转让后,原承购人从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中脱离出来,而由受让人取代其在合同中的当事人地位,享有原承购人应享有的合同权利。负担原承购人应承担的合同义务,是一种合同转让行为。
二、预售商品房如何再转让在实践中,预售合同中承购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依据承购人履行该义务的程度,可以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再转让分为债权让与和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由于商品房从开工到建成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承购人完全可能履行完所负义务。在不采取按揭形式的商品房预售中,承购人按照约定如期付清全部房款即可视为完成所负义务。在按揭购房中,承购人支付首期房款并授权贷款银行存入开发商专设账户,即可视为履行完毕所负义务。这两种情况下发生的预售商品房转让是债权让与行为。在商品房建成之前,还有可能出现承购人未支付或者只支付部分房款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预售商品房的让与是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结合。被让与人的权利主要是房屋所有权之期待权,第三人所承担的义务是原承购人为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由于承购人在预售商品房再转让中转让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而不是现存的房屋所有权,而这又与传统的物权及财产权制度有所背离,因此,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支持者认为,商品房预购人将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能够使开发商更快地回笼资金,降低开发成本,减少投资风险,也能使承购人及时收回投资。解决资金需求。对于房地产市场有活跃作用。反对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后再行转让,有较大的投机性,它使大量的资金流入少数投机者的腰包,使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使房地产价格上涨,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容易造成短期行为,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主张在法律规定上予以禁止。尽管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有一定道理,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完全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行为。该行为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而且目前市场活动中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现象也是较为普遍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房预售合同不签可以吗
购二手房后取消交易,买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已约定违约金,买方应支付;如违约金过高,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无约定时,卖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无预售许可证,预销售属于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却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者房屋销售合同的,其行为属于欺诈。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开发商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额外支付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比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20万,银行按揭贷款80万,如果发现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100万及利息,而且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再支付100万的赔偿。
  以上就是对“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欺诈吗”所作的解答。总之,发生商品房欺诈纠纷后,购房者应当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问题,那么则应当及时向。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返还房款,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手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您将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约之前,请务必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首先,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全部法定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销售许可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预售合同与预约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买卖合同、期货买卖合同、附期限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如果从法律上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定性,则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远期交货合同。所谓远期交货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间内交货的合同。这类买卖合同仅是在交货期限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有所区别,而在合同的订立、货物价格的确定、履行地点等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没有任何差别。当事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否则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预售合同与预约合同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1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房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屋合同遗失,可采取以下措施:若未进行预售登记,与卖家重签新合同,原合同失效;已预售且按揭,可在报纸声明作废后,向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原合同,并重新签订;若按揭前遗失,除上述步骤外,还需与银行签订法定变更协议。这些操作能有效处理合同遗失问题,保护买卖双方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二手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