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地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对象仅仅限于本村居民;关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包括:
转让方应持有原始土地使用证,受到转让的一方持有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提交用地申请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以上所有材料需齐全后,方可向所属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若申请顺利获得通过,需再经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严格审核无误后,上报县政府进行最后批准。
然后,将以上数据输入土地登记确权系统,进行进一步处理。
如果想要申请新的农村土地使用证,则需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的村委会递交书面的申请文件,随后由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
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将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派遣专业人员对现场环境进行实地勘察。
经过严格的审查与勘察后,将其结果报送给县政府进行最终批准。
审批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全县公布,持续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国土资源所派遣专人前往现场进行定位放线,确认无误后方可准许施工。
工程竣工后,再由国土资源所进行全方位的验收工作。
一旦所有程序均已符合规定标准,即可核发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农村集体土地能买卖吗
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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