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如何转让给其中一人

最新修订 |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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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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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办理住房贷款归还时,需确保无担保和抵押。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注明房产所有者及配偶姓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如买卖或赠与部分住房权益给另一方,需换发新房产证。夫妻共同所有者只需办理一方名义的房产证即可。
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如何转让给其中一人

一、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如何转让给其中一人

在办理住房贷款的归还事项时,须确保无任何担保抵押负担。

同时,需拥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且这些证件上需注明房产所有者及共同所有者及其各自的配偶姓名,且他们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一同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将一部分住房权益进行买卖或赠与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则需重新更换为仅记录单一人姓名的新的房产证。而若是共同所有者系夫妻关系的情况,只需申请办理以夫妻其中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证即可满足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二、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怎么分

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标准如下: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但如果无法确定出资额的,一般视为双方共同共有,也就是双方平均分割。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共同生活期内,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包含以下种类: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如何转让给其中一人”,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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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
由于一方单独付首付,房屋归产权登记多为支付首付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3、一方父母付首付,子女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但有一点,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
4、双方父母共同付首付,子女婚后还房贷
按照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在这四种情形下,房屋最终处置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房产证上登记了的名字,也会使男女双方在分配房屋等有关标的物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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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但有一点,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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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没能解决问题,因为它只提到了按照一般共有原则处理,而一般共有原则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并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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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婚后财产的判定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第
一:法律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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