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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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医疗发票、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可亲自或授权单位到社保部门办理,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发放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领取方法及所需手续的详细说明如下:

您既可亲自前往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授权单位代理领取。在进行申请时,请您或者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带齐必备的各类材料至您所在地的社保管理机构并投入正式申请。待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伤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的申请印件、涉及待遇申领的工伤待遇申报表以及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书的原件、若存在相应的医疗开支,还需附上医疗发票、由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医院存档的病历资料等。一旦以上所有材料经过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立即为您发放应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是什么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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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医疗补助金要准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也要准备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的社保中国站打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前两样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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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需要携带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院的住院证明和病例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
2.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rn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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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为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准备: 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受领人身份证及社保卡、申领书面材料、亲属关系证明等。可能还需提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表等必要文件。请确保资料齐全,以顺利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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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2、死亡证明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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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谁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是由职员所在的用人单位出,对于职员个人而言,若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受伤,此一旦经过专业部门的认定,是可以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若是单位之前给职员购买了保险,此时一般会由保险公司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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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有区别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你的陈述,是因为第三人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不能报销医疗费用。r依据rr《社会保险法》r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r最高人民r《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法释〔2021〕9号r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r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rr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一庭r《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21.12)》r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rr《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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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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