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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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现行政策,每平方米土地每年需支付2元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包括:对已达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金不低于成交价的40%;如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则按整块土地价格的40%计算。对于已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如有异议,可请土地估价机构重新评估,再按40%计算。最终,土地出让金占土地总价的最高比例为60%,且需将成本价格转换为市场土地价格后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

依据现行实施的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通常需为每平方米土地每年支付2元人民币作为国有土地出让金,即所谓的土地租金范畴。

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对于已实际成交并达到所在等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其出让金应依照不低于成交价40%的尺度进行计算;倘若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么则须以整块土地价格的40%为基数予以确定。

其次,针对已经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其出让金亦需要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进行折算。

另外,当采用上述各类方式计算得出的土地出让金金额遭到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质疑或异议时,可由受让方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提出委托,由该机构对土地价值进行重新评定,然后根据重新评定后价值的40%数值再次计算土地出让金。

最终,不论是从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入手进行计算还是从市场土地价格出发进行核算,其所占土地总价的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60%,并且在此基础上计算土地出让金时,还务必转换成本价格为市场土地价格,接着按不低于40%的比例定位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为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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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朋友您好,下面为您提供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收的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土地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1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 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
1.2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11%)× 11%
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2.小规模
2.1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 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
2.2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 3%
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二、契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价格(或评估价格)缴纳契税,税率为4%.
三、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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