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即片面理解为土地使用权之流转,具体内涵则是农村地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广大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出让予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这项流转活动需遵循的原则即是,农户仍然保有土地的承包权,但将使用权进行转让。
1、土地流转意在阐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模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定义便是农民把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
这种交付过程中,农户依循法律保有其承包权,同时将使用权进行转移。
2、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农业生产,可以尝试使用多种策略,如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不同方式来实现经营权的转移。
我们还鼓励广大农民将承包地向农业大户、合作社等专业优势单位流转,以期发展农业的大规模经营发展模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承包方都要承担的义务有: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叫土地流转”,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