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士实际上是可以与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士合作购置房产的。
若二者为婚姻伴侣关系,即便其中一方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他们仍然能够共同进行购房行为,而且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亦可呈现出两位业主的姓名,将其视为共有财产。
然而,对于非血亲关系的二人而言,他们在共同购房过程中或许都会面临某些限制。
在正式购置房产之前,务必深入理解并遵循所在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例如在深圳这座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商品住宅仅能被登记于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单之下。
因此,建议在购房之前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及房产管理局,从而获得更清晰的政策指引和要求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定金可退吗
根据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形下签订就是有效的。另外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以下情况:
1、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导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放款。如果不退可以举报他,告他诈骗。
2、如果是购房者自己原因导致没有购房资格,例如自己联系中介或其他方式承诺给办理购房资格,自己计划房子销户购买但是没有成功销户,自己名下房子记错了等等,一般是不会退的,具体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购房资格和有购房资格的人可以一起买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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