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怎么办
倘若房产证始终无法办理妥当,当事人可行使法律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开发商违约行为,从而请求开发商负起相应的违约处分,如重新履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以补偿性损害赔偿作为违约解决方案等等。
然而在起诉之前,务必向具备受理权限的法院递交诉状,并务必载明原告及被告的详细个人资料。
此外,起诉状需按照被告人数呈交对应数量的副本予法院。
对于开发商未能按时启动房产证办理程序这一特殊情形,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供参考:
与卖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进行仲裁以及诉诸于司法程序等。
但需注意,如当事人决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纷争的话,则必须以买卖双方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所定日期提供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文件,以致影响到购房者按预定时限或法规期限内获取房产证的权益,则该开发商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首要任务便是查阅合同,明确合同内容是否对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鉴于此种情形下的双方争议,购房者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索违约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若开发商未能履行房产证办理义务,经过起诉后,承办法院有权强制开发商履行相关手续以获得房产证;
(2)若开发商未能依约办理房产证,经起诉后,法院亦有权裁决开发商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并根据实际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是: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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