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不能退
购买房产订金是否能够被退还,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理:首先,如果问题源于购房者本身,那么订金通常无法被退还:1. 在签署了认购书之后又产生了后悔之情,此时订金是无法被退还的。
因为购房认购书中包含了订金条款,当购房者在支付款项后又改变主意,这无疑违反了认购协议的核心宗旨,因此订金是无法得到退还的。
2. 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佳而无法获得贷款,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订金也无法被退还。
鉴于个人信用记录属于购房者自身的问题,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便没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自己所缴纳的订金。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订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1. 开发商并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
2. 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人。
3. 由于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
例如卖方对于房屋信息的描述含糊不清,导致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了认购书中的某些条件,比如房屋面积、价格等等。
4. 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过失,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成功签订。
例如由于第三方因素或者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得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或者未能达到原有的建设标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不能退”,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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