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纠纷房子应该归谁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与房屋所有者。
我们也可以将此称为房屋产权,这意味着房屋所有者对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有专属且不可分割的权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得房产权属证书以前,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未正式确立,也就是说此时的房屋产权仍由开发商掌握。
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房屋所有权才能正式归属于业主,这也是我们所熟知的“办理房产证”的重要性所在。
因此,在业主实际获取房产证前,该房屋在法律层面上尚未真正具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20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产纠纷该找谁
不同房产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纠纷及与房屋相关联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三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四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房子应该归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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