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是交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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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置房产时,买方可直接或通过中介支付定金,卖方或中介应出具收据标明违约责任。买方违约则定金不返,卖方违约需双倍赔偿。如通过中介,需有卖方书面委托。买方须确认中介开具的收据上有经手人和公司印章。
购房定金是交给谁

一、购房定金是交给谁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定金常常由卖家或者中介机构负责收取并妥善保管。

以下便是详细步骤:首先是第一种常见情况,买方往往倾向于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紧接着卖方便应当立即出具给买方一份定金收据,以证明相应款项已经顺利收取。

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应该格外注意在定金收据上明确注明违约责任的细节条款。

若买方违反约定,那么他们先前交付的定金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反之,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承诺,他们就必须赔偿买方双倍于已缴纳的定金金额。

其次是第二种可能出现的情况,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此时可以考虑委托中介机构代为转交。

但是,中介机构在接手这项委托任务时,必须提供卖方授权其收取定金的书面委托文件。

对于买方来说,只有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供的这份委托书之后,才能够将定金交付至中介手中。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买方还需要对中介机构开具的收取定金的收据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中包含了经手人以及中介公司的印章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定金是什么呢

购房定金,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购房者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卖房人的金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是交给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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