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付购房定金
在您进行房地产投资购买的过程中,缴纳订金环节涉及到几个关键问题,以下是值得我们重点关切和严格遵循的事项:首先,您必须确保从您信任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手中取得授权代理出售相关房产的委托协议书,这将有助于您确信此名券机构真正具有上家中介的合法授权资格;接着,为了保障您的权益不受侵害,强烈建议您与您挑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达成清晰、详尽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中介协议;其次,在正式签字确认中介协议的同时,在您决定向中介机构支付订金之前,请务必敦促中介公司为上家开具一份书面的委托书,这份委托书需要明确中介机构接受订金的法定责任以及他们应尽的义务;最后,当您收到上家的委托书后,在请求中介方接收订金之际,您也应当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一份加盖了中介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员个人印章的定金收款收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何退购房定金呢
买房已交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拿回已交的定金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1、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付购房定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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