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延期未交房可以退吗
若延期交付房产超过了催告发出后的合理期限——即连续三个月——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房。
而通常情况下,契约所规定的可依法退房的延迟交付时间区间跨度为30日至90日之间,若开发商在此期限过后仍无法按时完成交付,消费者则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同时主张要求开发商返还两倍订金或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赔偿。
当然,如已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因延迟交付房产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将继续执行,且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消费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子延期交房,可以退吗?
视情况而定。
1、期房没有按时交房是否可以退房,需要看相关合同约定。
2、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期房延期购房人可以催促开发商交房,如果经过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在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子延期未交房可以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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