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双方还能达成和解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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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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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仲裁案情中,双方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在仲裁程序启动前或裁决后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仲裁裁决书已经下达但双方未能和解,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裁决,以避免引发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承担更多责任。双方通过和解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快速解决争议,实现互利共赢。
劳动仲裁后双方还能达成和解吗

一、劳动仲裁后双方还能达成和解吗

当事人双方在劳动仲裁裁决后达成和解协议是完全可能的,然而,通常情况下,这些和解协议都是在仲裁程序启动前达成的。

如若仲裁裁决书已经下达,而当事人未能实现和解,那么被执行人仍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尽职履责,如此方可避免涉及其他法律纠纷及责任负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后双方还能达成和解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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