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减员怎么办
关于公司未能按照流程进行人员削减以及强行削减所采取的策略,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倘若原有雇主已成功完成注销程序,受雇者便可以提供一份由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企业注销证明以此为凭证前往投保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进行相关人员削减手续的办理;
第二,如果原始雇主尚未完成注销过程并且也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解约和削减人员的手续,则当事人有权利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提出申诉并请求判决解除与其原有雇主之间的劳动合约关系,随后便能够凭借法院下达的裁决书来完成相应的人员削减手续。
对于此类情况下的受偿标准,公司会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一年为单位,多于或等于一年的话,将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作为补贴;
若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但超过三个月,便按照一年的服务期限计算;
若是服务期不到三个月,那么公司只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处理
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保行政部门责令单位补缴;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给减员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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