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务必仔细审阅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件,因为拥有该证意味着开发商通常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建筑项目施工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这是保障购房后顺利办理房产证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次,必须严格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和印发的标准化文本进行签署,并且在填写过程中应逐字逐句对照内容进行确认,切勿掉以轻心。目前虽然实施了网络在线签约备案制度,但是书面合同的效力依然保持不变。
最后,提醒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需特别留意其中双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权利和责任之间保持相对平衡。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预先将合同文本及补充条款内容填写完毕,然而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约定的权利和责任分配出现失衡现象。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购房者务必要对此表示异议,绝不可轻率签字。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购房签合同夫妻要同时到场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在签署房屋购置合约过程中,夫妻双方自觉到场会更为适宜。
并且,当涉及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均亲自出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明文规定,在婚前,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与房地产销售公司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协议,并已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在银行申请了贷款,那么婚后的还款部分则应当使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当面临离婚纠纷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不动产登记一方所有,而未偿还的贷款也将被视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然而,在离婚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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