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提出调岗吗
通常情况下,这是可行的操作。只要在既定的岗位设定以及相对应的薪酬分配准则下,若用人单位发现某位雇员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职责,那么该企业便可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进行岗位调动,并且能够相应地调整其薪资待遇,以适应新的岗位要求。
然而,任何形式的职位降低或薪资减少都必须具备充足且合理的理由支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若欲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可依法单方面实施此项变动: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为了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
2.调整之后的劳动者薪资水平应当与原岗位保持基本相当;
3.不得带有侮辱性质或者惩罚性质;
4.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离职怎么补偿
若有员工因患病无法履行职责从而选择辞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需向该员工补偿一个月之工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某位员工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且经公司采取培训措施或调整岗位之后,此状况仍然未能得到改善,那么在征得这位员工本人同意并提前30天给予书面通知,或者在支付另外一个月工资之后,公司有权当中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提出调岗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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