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通过继承或赠与传递。此经营权涉及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具体权利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其他方式需备案。转让与其他流转方式(如转包、出租、互换)不同,需发包方批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

当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形式进行传递的。

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为国民集体依法拥有或受国家允许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使用的国有土地,其具体权利内容将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若要采用转让的方式进行流转,则必须经过发包方的同意;

而如果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则需向发包方提交备案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与转包、出租、互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所区别,前者需要得到发包方的批准,后者则不需要。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延期三十年是什么意思

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展30年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值得我们关注和明确的关键点在于,此次行动主要涉及并延长的乃是土地承包权,并非繁琐庞杂的经营权范畴。

这个调整,实际上指向的是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变更,以中国大陆现有的第二轮承包期结束节点为准,重新计算后续期限。

在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之上,延长土地承包期限这一政策举措并未涉及对原有承包关系的扰乱以及重新发包的复杂操作,更没有刻意打破原有的土地界线。

换言之,在确保我国现有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有效运转的前提下,持有土地的公民群体仍将继续保有其所持有的土地资源。

在这一过程中,务必要特别注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以便在土地承包期后,能够及时重新申领《土地经营权证书》。

至于土地承包期限问题,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分别设定了以下最长承包期限:

其中,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原土地的承包期限介乎于30―50年之间、针对林地则规定了承包期限为30―70年间,如果涉及到特殊类型的林地承包,则需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

尽管国家严格保护承包方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自由原则、有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但出于对土地耕地资源的严格保护考虑,承包农村土地的行为并不能改变其所有权性质,承包地的买卖交易更不被允许。

当土地被承包出去以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自然落到了承包方身上,例如他们有权依据法定程序享有土地使用、土地收益的权利,并且具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自行处置农产品等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4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有一个亲戚现在要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赠与给别人承包了,企业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协议书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17年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文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律师,我的爷爷在乡下承包了一片土地种水果,他让我帮他问一下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意见》强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发挥好集体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组织功能作用。
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意见》指出,要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同时,要放活经营权。《意见》强调,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总之,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转包与转让有两个原则区别:
①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②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备案要求也不同。转让的,因已经发包方同意,由受让人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则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而转包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因无需经发包方同意,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但发包方仅以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文章开始谈到的情形,虽然合同名称写的是“转让合同”,合同条款中使用了“转让费”、“转让期限”的词语,但未经发包方同意,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转让合同无效从合同的实质条款内容看,也属于转包合同,因而不能认定其为转让合同,而应确认为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有关土地承包的内容,比较好奇,我想知道一下农村土地承包能否赠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他人。除此之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也不可以遗赠他人。
1、“遗赠”如不与“抚养”连在一起就与“遗嘱”一样的效力。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赠与他人。如其拥有使用权,只有在建成房子后才能成为遗产或被遗赠。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在于接受财产的人的身份不同,前者不是法定继承人,而后者是。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赠与的,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遗嘱处分,这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结果就能够看出来。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规定,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十七条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转让与转包、出租、互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无需发包方同意。发包方是否同意主要看双方转让合同书上是否有发包方签字盖章明示批准同意转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是一种审批权,是实质权利,不是可有可无,不经审批不能默示同意,也不能推定同意,认定发包方同意必须以发包方的明示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从上述条文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遗产不仅包括货币、实物,还包括财产性权利,如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2、由于有兜底条款,所以法条中对遗产具体表现形式的列举并未穷尽遗产的范围,不能因为条文中未列举,就把其他合法财产排除在遗产范围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继承法司法解释》)把债权纳入遗产范围就是上述两个结论的明证。如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结合《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到把财产性权利纳入遗产的范围是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租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租赁的期限不同和承包的对象不同。土地承包经营的时间一般都是长期承包的;但是土地租赁的时间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同时对象也是不同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们在农村生活,现在为了生计想承包一些土地发展经济作物,对法律这方面不太懂,请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租权具体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二者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二者的区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
  
1.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 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 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 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 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一、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二、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三、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入股
  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五、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时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好处
  
一、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农民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又可从
二、三产业中获得收入,实现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双赢。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实现集约化经营,解决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使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这使得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对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
  
四、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促进了农村稳定。
  
五、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权问题得到解决,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变为城市人口,并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六、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农村现有的宅基地一般占地较多,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他们的宅基地可以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紧张的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3、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赠与吗
顶部